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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看不看隨便
詞不達意,要看對象,有人看不懂,也有人看的懂,文字語言都是溝通表達,我連乞丐'醫師和朋友都是這樣表達,消費者型態多樣,只有商家要去適應對方語言邏輯.還有如果你是我老師的話,再說,免的自討沒趣
打筆戰,很抱歉,我最喜歡跟有社會地位和頭銜的人打筆戰,至於虛擬網友則免
我只把我的觀念意見表達,社會共同價值觀我所看到聽到見到聞到的用文字敘述表達出來,至於相反意見定然有之,因不可能有人跟我環境和學習成長態樣相同
誰規定誰定義什麼是凹客,上帝'凡人還是你我
明明人家有打七天鑑賞期,人家同意自願放棄權利,就民法上就是這樣論述.連屈成氏都這樣說他的價格怎樣,人家既然敢講出來就應該做得到
什麼是議價?買賣過程中什麼階段才是完成,難道是入袋為安還是蓋棺論定,有沒有看到刷卡買產品的糾紛處理情形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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