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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國立大學碩士學歷,理論上至少有點智商;
為人師表,任教於高中,理論上至少要有一點點起碼的道德良知;
卻明知對方已婚卻還執意跟對方交往,這樣害到自己也就算了,還敗掉家裡現金約一千七百萬元,
這已經不是『愛情沖昏了頭/單純/純樸』可以形容了.
如果此女是背著/欺瞞父母與此已婚男性交往,並偷偷敗掉家裡的一千七百萬現金,我認為這是『欺騙父母+不孝』,在這種狀況下,其父母的確可憐與值得同情,但此女不但不值得同情,還應該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如果此女是獲得父母同意與此已婚男性交往,甚至敗掉家裡的一千七百萬現金也是父母同意,那我認為這是他們一家人咎由自取,在這種狀況下,不但此女不值得同情,連其父母也應該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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