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zcym
出錢投資者拿到 50% 利潤
負責銷售者拿到 25% 利潤
負責研發者拿到 5~10% 利潤
管理階層也拿到 5~10% 利潤
剩下的才是給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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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是勞方但卻不太認同這個算法
這個可能必須是一年能賺一個資本額的公司才有的算法
台灣的大多的中小企業都在邊緣求生存,能賺錢也大多去巴結有能力樣公司的主管了
所以台灣的資方一點也不輕鬆,一不小心營運不好時................
反之當公司賠錢時會變成如下
出錢投資者負責 100% 負債
負責銷售者拿到 100% 薪資
負責研發者拿到 100% 薪資
管理階層也拿到 100% 薪資
員工還是照拿 100% 薪資
當然公司快倒了就可能減薪甚至老闆捲款潛逃
但無論如何資方的風險還是最大的
勞方聰明的話最多損失的是當月的薪資吧
不聰明又愛耍笨的...........就不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