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mcraz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引用:
作者Earstorm-2

要離婚再娶, 這個我並不是很反對, 人生那麼長就要一個人過? 那也太苛責了.
不過如果是打算100萬買斷日後責任, 這人心就很可議了, 把問題丟回娘家.

有人講的義正嚴詞啊, 生活費, 學費, 看護費好痛苦好難維持...
這些都對啊, 所以你就可以拋棄一個讓你痛苦的人, 讓她娘家的人來承受.

要幫忙那男子辯護的時候, 先搞清楚, 是打算一筆錢買斷? 還是有繼續照顧.
如果是後者, 兩個白髮人要負擔起剩下的責任, 那不是比一個壯年男子更辛苦?

我原本是沒啥意見, 直到看到用紅...

那家新聞有報呀.....
我也有寫出來呀......就是那個男子會繼續照顧那名植物人妻子啦...不是把她推回娘家啦!!
其實那個妻子已經在療養院好一陣子了...所謂繼續照顧就是....只要他妻子活著...先生就一直付錢給療養院來照顧的意思啦!! 送到療養院這也許也蠻令人寒心的....不過好在是植物人,比較不會那麼難以割捨......
不過這是一個人心考驗吧.....會不會到時候時間久了就不管.....就不知了.....100萬的信託能撐幾年???
舊 2007-10-05, 01:07 A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mcraz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