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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夥殺人棄屍 最重僅判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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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很簡單, 這年頭有甚麼的市民便有甚麼的法官。
說不定以後也可以不用法官審案了, 祇要把犯人拉到空地上, 先宣讀犯人的罪狀, 然後對團觀的人群說"殺死他好不好?", 祇要大部份人都回應說好的話, 就可以將犯人拉下去亂棍打死, 判案效率鐵定比對岸還高, 還可以節省不少開支。
2007-10-04, 01:1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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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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