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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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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nnnight
簡單就是...賣電腦利潤太低...所以可以不用太鳥客人(我指的是那店員)
反正服務再好 錢也不會賺得多的意思...
從事利潤高的工作 相對服務就會比較好...
利潤低的生意服務品質降低→賣電腦利潤低→賣電腦服務品質降低
我也很不喜歡那種問了店員 店員明明就有聽到還不回答的那個感覺
明明就是一個很簡單的與客人之間的回應(那為什麼不做 我不知道 也許就跟樓上的說的一樣有倦怠感吧)
如果事實真的是那個店員他因為不想送樓主贈品而不回答的話(那問題就根本不在於送不送)
造成樓主心情不好 那的確是該出一口氣才對啊 樓主如果回家之後默默承受
好像也沒有方法可以舒緩自己心中的那股怨氣了吧?(我們為什麼要一直考慮賣家的感受、會不會失業等等問題?就因為我們以後也有機會去從事那個行業?)
所以樓主似乎不應該回家之後再要求退貨 應該當場就要發飆才對(這就是問題?)
就因為樓...


我想我並不是主張 低利潤 要降低服務品質
而是利潤很低了 為什麼不能讓賣方去多招攬一些生意
店家倒了 對這些在這間店購物的消費者有什麼好處
有些人 會自己送代理商 或是送回原廠快修中心 但是對於不會送的人呢?
並非百分之百的人 都對這方面很熟悉

我說一句比較不客氣的 如果沒有把互相尊重放再交易前提
客戶可以不甩業務 業務就一定要甩客戶嗎
站在客戶的立場 整個光華商場找不到一個業務可以賣我東西嗎?
站在業務的立場 你不買 難道就沒有人跟我買了嗎?
我在這裡淺水多年 大多看到大部分的人去抱怨 哪裡怎樣哪裡怎樣
比隔壁多賺五十 是黑店
手提電腦拿回去操了 就因為不喜歡 要退 但是沒有法律規定可以退 業務不給退 這樣也是黑店
我很少看到 有誰再說 哪間店的業務不錯 業務都不需要被鼓勵的 ?
這就是消費者佔在上位 這樣的心態是很要不得的
很多人都說燦坤很黑 服務又差 結果燦坤倒了嗎? 就算被罰錢也是開的好好的
也有很多人說 京典是大黑店 倒了嗎?也沒有阿 它的點還是超多的阿
所以這幾年看下來 來這裡抱怨 並不一定可以影響一整間店的前途
除非是真的來發洩心情 不然這種文章沒有意義

我去原價屋買東西 一去就是兩三個小時
有時候甚至一待就是五六個小時
我去也未必是買東西 但是至少我不會去妨礙人家做生意
甚至有時候會幫她們賣東西
我也會殺價 我也可以為了兩百塊 在那裡站兩個小時
想要買到價格低 又不失服務品質的電腦 需要花時間去打好關係的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等熟了以後 很自然業務給價格就是熟客價

在這裡大部分持反對意見的大大 並不是因為樓主應該要當場發飆而反對
而是並非機器壞掉而去退貨 店家信守承諾給他退了以後 其實不應該在發表這類的文章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這是厚不厚道的問題
人都需要尊嚴 客戶需要 業務也需要 況且 被指出的業務這個case根本不是他的
他也沒有權力做主 如果樓主去問副店長 那 那個業務會這麼倒楣被拿出來討論嗎?
不能因為 你不是幹這行的 就把這行的辛酸 放在腦後 這跟沒把良心戴出門的業務有什麼兩樣?別人的小孩都死不了嗎?
到麥當勞點餐 你會要求店員 也要送你什麼嗎? 隨便什麼都好?
同樣是服務業 麥當勞的店員比較高尚 賣電腦的比較低賤?
請將心比心

老實說 業務不是所有的問題都要有問必答的
如果今天是問比較專業的問題 例如該怎麼使用 我相信 大家都會很熱心去解決
但是今天是 已經付錢了 又去問一個沒有作主能力的人可不可以送東西
這個重點不在於 可不可以送 而是不應該在這個時間點去問這樣的問題
也許樓主沒有一定要送的意思 但是聽的人未必是這樣想
說一句不客氣的 今天就算送了 當人踏出大門 在背後被吐口水 這樣客戶贏得了什麼?
便宜了幾十塊 贏得自己的爽度
還是便宜了幾十塊 喪失了自己的人格 失去了別人對自己的尊敬
這點是值得大家去思考的 因為我們都有可能是賣方 也有可能是 買方

如果服務好 跟服務不好 賺的錢是差不多的
剩下可以維持業務的熱情的就剩下客戶的鼓勵
客戶是人業務也是人 客戶有奇蒙子 業務也有奇蒙子
業務的工作就是銷售並且創造利潤
很多人有很多很要不得的心態(你不要賺我的) 憑什麼?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 哪很理所當然的 有利潤的都變成是黑心錢
消費者可以做合理的要求 但是不合理的要求他就是不合理
不會因為"有錢屌就大"的理論 不合理就變的合理
創造自己存在的價值 在買賣雙方都是很重要的

我在資訊展 碰到鳥客人 我不會花時間去服務他
因為鳥客人就是鳥客人 我是去資訊展賺錢的 不是去跟鳥客人拉低賽的
去說服一個鳥客人來買我的電腦 花個兩個小時 創造的可能是一兩百的利潤 甚至還要被酸
跟把時間去找一些阿砂礫的客戶 只要花半小時 就可以創造至少五百的利潤
我會寧可去服務那些有利潤的客戶
要說我現實是ok的 因為這個社會也對我很現實 畢竟我不是爛好人

值得一提的 樓主在大家熱烈的討論後
也發現自己的做法有些不妥 也準備回原本的店家找副店長道歉
這是很難能可貴的 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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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鬼屋身分ID:36043256 有需要自行取用 謝謝
舊 2007-10-04, 10:07 A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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