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etsutai
這段讓我回想起以前一個很猛的經理~跟著廠商大喊
一次下一千台你要給我多少?!
好!就這價錢~先進10台過來~剩下的先放你們那 
|
玩期貨啊....
不過這招真猛!
我的感覺是,東西既然都退了,店家也讓發文者退了,
店家其實也盡到了他的承諾,就不用再上來po文講人家的壞話。
而且整體給我的感覺,是因為要一條延長線,店員給的答覆跟
態度不滿意所引起的。
這問題其實
當場發一發脾氣(例如拒買,那主管級一定出現),反應一下是比較好的。
而不是東西抱回家了,想一想,越想越不爽,再來退,所以也難怪人家副店長會這樣想。
消費者對他買的東西不滿意,應該有權利可以進行退換。
個人也如此認為。
不過要考量民情及相關的條件,不是只是一昧的只是要求消費者權利。
我也知道目前台灣消費者的權利不伸。
但消費者權利好的國家,如美國;他們的民情、物價跟收入跟我們一樣嗎?
我想,以目前台灣的情況,消費者退回的正常東西,對零售商而言,
一般都是自行吸收吧?這些就都是額外再增加的成本。在目前利潤微薄的情況下,
退貨件再多個幾件,一般的零售商應該就撐不下去了...
我想,虎大反應激烈也是因為如此吧?
而且如果不滿意退貨這條,到了無限上綱的程度,以我們的道德民情.....
那情況實在令人難以想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