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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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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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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那家店都有寫明了"7天鑑賞",給樓主退算是合理,是那家店自個兒的規定。

不過這年頭當業務原來不用看專業程度,會送東西就好了 (講很難聽的,賣整台DIY PC絕對沒有好賺到哪去 ,至少小弟待的店是如此)

給樓主一個小小建議,既然都結單付清款項了,說真的沒必要再去討一些小東西,那方法在跟店家談價格時拿出來用就好了
 
舊 2007-10-02, 12:33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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