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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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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18
引用:
作者hareluya6510
斷章取義也不過就如此而已

一直以來我表達的事情主軸就是兩個
1.暴力與犯法行為就該被逮捕,但是這不該是無差別的逮捕!就算是流氓也有集會遊行的權力,即使違反現行的惡法-集會遊行法,警察也只能依職權舉牌警告,並蒐證、起訴。
2.整起事件並不能因為喜來登的一句提升品質就可以因此而置身事外,若非喜來登這麼多年來一直放任全X的惡質排班,會讓全X這樣尾大不掉?你可以說全X司機要負起大部分的責任,但是你不能說喜來登完全沒有責任,而是無能的政府該為喜來登負起全部的責任。
如果這樣也叫邏輯奇怪
那你們這群什麼事都要連結到政府無能的人,邏輯又有多正常?

至於全X的惡行我又不是不知道
我也從沒說過我認同全X的暴力行為
講那麼多就能把我抹黑成支持全X的人嗎?

回了3篇我的立場都一直很一致
---犯罪者就該受到制裁
---事件不該無限上綱,每件事都一定要連結到政府不負責任
反倒...



簡單的回答你一下,如果還看不懂
我想沒有必要浪費我的時間再回應

計程車是屬於大眾運輸業,政府該不該負起管理的責任
既然全X的惡行惡狀你都知道,那你認為政府該不該負疏於管理的責任
甚至於放縱的責任,才造成全X動輒使用發動車隊包圍癱瘓交通的方式抗議

從頭到尾我還是看不出喜來登該負什麼責任
計程車業或全X全由喜來登管理嗎?

這是消基會的說法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認為,喜來登有權選擇進入他私有區域內排班的車隊,
「但若能提前告知全統,讓他們有因應和緩衝的時間,會更周延。」

「提前告知全統,讓他們有因應和緩衝的時間」有用嗎?
全X有多少排班點是打出來的,我不用再多說
我只能說你跟消基會根本就不了解計程車業






      
舊 2007-10-01, 09:20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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