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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eluya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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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48
斷章取義也不過就如此而已

一直以來我表達的事情主軸就是兩個
1.暴力與犯法行為就該被逮捕,但是這不該是無差別的逮捕!就算是流氓也有集會遊行的權力,即使違反現行的惡法-集會遊行法,警察也只能依職權舉牌警告,並蒐證、起訴。
2.整起事件並不能因為喜來登的一句提升品質就可以因此而置身事外,若非喜來登這麼多年來一直放任全X的惡質排班,會讓全X這樣尾大不掉?你可以說全X司機要負起大部分的責任,但是你不能說喜來登完全沒有責任,而是無能的政府該為喜來登負起全部的責任。
如果這樣也叫邏輯奇怪
那你們這群什麼事都要連結到政府無能的人,邏輯又有多正常?

至於全X的惡行我又不是不知道
我也從沒說過我認同全X的暴力行為
講那麼多就能把我抹黑成支持全X的人嗎?

回了3篇我的立場都一直很一致
---犯罪者就該受到制裁
---事件不該無限上綱,每件事都一定要連結到政府不負責任
反倒是那些斷章取義的老自以為是
被踩到痛腳就開始胡亂曲解人家的文義再予以抹黑
舊 2007-10-01, 08:32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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