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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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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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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
引用:
作者silent86
1.放音樂,好像要付錢給音樂著作人協會,所以放自製宣傳帶省錢又可廣告...
2.因為時機歹歹,所以薪水不加又要業績成長下,賣東西比較重要
3.古早立牌還可拿來貼告示,傳單廢物利用,至於林志玲立牌多半被店員預定拿回家了
4.上次回嘉義,去晃晃聽說民雄又開一家分店了...

1. 對齁我倒是沒想到這點 難怪每次去都是聽到阿發跟不知名美眉聊天
3. 難怪
4. 這點我可以證明啦 在中正大學對面.....我是很懷疑中正學生都會去那裡買啦
舊 2007-10-01, 02:35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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