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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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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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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重點是. 打人這件事情, 是犯法的. 任何人都一樣.
連警察都沒有打人的權力, 教師當然也沒有打人的權力.

學校是學生受教育的地方, 學校不是軍營, 不是監獄; 學生不是軍人, 不是罪犯.
連軍營中軍官, 監獄的管理人員, 都不能以 "打人" 的方式處罰懲戒軍人或罪犯.
更何況是學校的教師呢?

我不是責怪這些事件中的教師. 但必須有一個很清楚的原則, 打人就是不對的.

我受過台灣16年的教育, 很明白現實狀況. 不少朋友任職小學, 國中及高中的
教師或是學生事務處(就是以前所稱的訓導處)組長, 聚會時, 多少都會聊到現
在的學生的總總.

我們的社會劇烈地變化, 學生也在變化, 教材也在變化. 我希望多那麼一點正
向的力量. "打" 是最快速, 最直接的手段, 的方法. 但是, 是否有多一點的思考,
多一點的關心來面對問題.

如果, 花蓮的這位老師, 不是一位高高在上的老師,
而是與學生平等地位的朋友, 去協助學生, 去了解問題發生的原因, 對學生,
對老師, 對家長, 是否會好一點? (這是三方皆贏啊! 但是最辛苦的是老師!)

如果, 花蓮的這位老師, 上課的姿態高高在上, 學生不願意回答內心的話, 發
生了問題, 學生推諉, 找藉口. 但老師以指責學生, 打學生的方式處理的話,
對學生, 對老師, 對家長,都是種傷害 (三方皆輸! 打人是很快速沒錯, 但是,
學生的問題有解決嗎? 沒有! 老師仍維持她的權威喔. 重點是, 學生會因為
這些逞罰手段而受益嗎? 沒有. 而我相信, 學生與教師的關係會變成惡性循環.
學生與教師都跳不出旋渦.

如果, 花蓮的這位老師, 選擇了不管事呢?
學生依然, 便宜了老師, 家長狀況外... 誰獲利呢?

現在的學生, 已經不能用老師的想法, 來期盼學生們走什麼路, 做什麼事了.
孩子的成長過程, 父母絕對無法置身事外.
 
舊 2007-09-30, 01:43 AM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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