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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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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紫薰
我會

本公司有明文規定,工作日數未達一星期者不給薪

先請來做一星期的免薪工讀生對公司來說也算有賺到



這是嚴重違返勞基法的

七年級生不像以前,對法令及自身權益都有相當程度的了解
舊 2007-09-29, 08:16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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