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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事件--即使你是教師, 你也沒有打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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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
reed
以空心鋁棒毆打小孩. 這是文明人做的事情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day-north19.ht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y-north19-2.htm
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間,林姓女老師因班上某學生未按時繳交作業,遂要求次日補交,但該學生次日仍未補交,林姓老師拿了空心鋁棒毆打該學生臀部作為懲罰,除仍要求補交作業,並罰他第2天背誦論語。
該學生第2天還是無法背誦,林姓老師於是再持空心鋁棒毆打他臀部及手臂,連續2天被老師打,該學生臀部及手臂分別有瘀傷及挫傷,也到醫院驗傷,並提出告訴。
承審法官認為,林女身為國小教師,
即使為了督促學生按時繳交作業,必須施以懲戒
,但她所使用的方法已超出法律容許範圍,且還連續2天毆打,法官依2次傷害罪論處,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加重其刑,分別判處拘役40天及50天。
不過,法官又審酌被告動機及...
不應該,不過希望法官告訴大家如何合理的懲戒,又不會違背教育部的決議...
2007-09-29, 05:1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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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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