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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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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skyriver
罪證確鑿者還能獲得假釋,刑期減半或減三分之一,

那受害者當初所遭受的迫害及痛楚,有誰能回到當時去幫他們減半,

弒親、預謀殺人、殺人姦屍、尚不足以求處死刑,

無期+假釋+減刑,只會讓為惡者更有恃無恐,

無奈的惡法,升斗小民的保障在哪裡!

唉! 這可是千年難得一見的好法 -- 要是這該死的人渣被汽機車撞爆輾斃了, 搞不好警察會吃案/冷處理.
舊 2007-09-28, 06:46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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