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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ot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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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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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26
我的看法是

就法律層面來看的話:叭人的有錯,打人的有罪,打人的比較嚴重

就道德的層面來看:先搞事的一方,問題比較大

更正一下:亂按喇叭也是有法可罰,只是與打人相形之下,罪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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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色.藝.無德可矣?
舊 2007-09-27, 01:58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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