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x1013
*停權中*
 
x10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66
引用:
作者diadiadd
休假計算日的基準,在這篇報導中,並沒有先列出來
有明顯誤導及打****的成份居多
勞基法是有訂特定假日沒錯,但勞基法同時也有雙週工時的限制
如果依照該工時及特定假日,公司不會是週休二日
所以大多會採公家機關行事曆為參考依據
把一些特定假日調整到週六去,完成所謂的週休二日
可以參考下列資訊
http://www.cpa.gov.tw/cpa2004/mspemis/PICO7773P.html
所以像9/28教師節,一般公司行號是不放假的,所以也就沒有所謂的雙倍薪資問題
報導的基準點是從問卷然後去進行猜測......真是超有效的統計數值呀

勞工工時雙周84小時,國定假日基本上就跟你說的一樣
只是現在連雙周84小時都能違法了(超時不給加班費)
國定假日能給雙倍簡直是想都不感想
甚至還有更惡劣的
加班費只給原先的時新(勞基法有規定加班費是時新*1.多倍)
國定假日除非是公司排休,不然加扣一天薪水
在台灣,資方過於強勢,政府又過於放縱
導致資方可以嗆聲不爽可以不要幹..........
舊 2007-09-26, 10:52 A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10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