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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成本將增五成 郭台銘急見吳儀

本篇文章摘自: 商業周刊第 1035 期
作者:蕭勝鴻

中國新勞動合同法多所保障勞工, 連中國最大企業之一的鴻海集團,都跳出來陳情。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最近急得跳腳,特別親自飛到中國廈門會見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吳儀,猛批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會讓工廠雞犬不寧。

根據上海台商會前會長葉惠德估計,新法實施後,每名員工的勞動成本將增加五成以上。在中國擁有四十五萬名員工的鴻海集團,堪稱中國最大的企業之一,也難怪郭台銘要親自向吳儀陳情。

早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上海美國商會及二十餘家美資企業曾因對草案不滿,威脅撤資。

此法究竟增加多少雇用成本?葉惠德估計,以上海地區來說,工資成本將增加約四四%,昆山和東莞則增加約四成。同時,基本工時從每週四十二小時減為四十小時,加班費將大幅增加。

為保障勞工,新法亦規定每月加班上限為三十六小時,兩班制的工廠要改為三班制,換句話說,工廠必須聘用更多勞工。

明年一月一日起,雇主每聘用一名勞工,必須繳人民幣五千元(約新台幣二萬二千元)到專戶,預防雇主「落跑」。以一家萬名員工工廠計,一次就要凍結人民幣五千萬元(約新台幣二億二千萬元),影響頗大。且工人因工作場所安全設施不符標準造成傷害,雇主也必須全責負擔其日後生活,「頭家真是歹做,」葉惠德苦笑。

公司規章制度要勞方點頭
究竟「勞動合同法」有那些致命點,使得郭台銘如坐針氈?

「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規章制度須經過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討論後,提出方案和意見,然後由企業與工會平等協商確定,換言之,公司要怎麼經營、獎懲要怎麼設計,不再是老闆可以單獨決定,而是集體協商。如果企業主制定規章違法,員工不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工損害,企業主還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什麼時候台灣才能做到預防顧主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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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9-26, 09:1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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