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詭異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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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jen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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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124
根本不用理會,因警察做完還是要送到當地的檢察官[檢座],除非檢察官訊問筆錄才要去,不然會有拘提可能性,那也要看檢察官的意思,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
舊 2007-09-25, 06:0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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