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我恨卡拉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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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浬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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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浬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引用:
作者fuddle
以上全部+1
我最近也處理過這種鳥事, 結局只能算是差強人意.

如果是那種家庭式卡拉OK, 依據法治內的方法有:
1. 打去110反應
警察會去"勸導", 但......
對於有公德心的人才有用; 像我遇到的那ㄧ家, 警察離開後, 不到10秒開得更大聲

2. 打去環保局
可以打電話(急迫性)或網路(長期性)報案 http://ww3.epa.gov.tw/public_case/public_case_add.asp ,
不過要超過管制標準才會罰, 臨界的只能勸導, 意思是說比標準少1分貝, 就只能認賠.
(管制標準依據: 污染源營業類型, 污染時段, 污染源所在管制分級區 而定)

PS: 我是透過網路, 最後總算有點成效, 至少不會凌晨3點還聽到"殺豬聲"(阿~阿~),
現在最晚一點還能聽到, 音量比以前小了一點, 免免強強睡得著.....@@

3. 打去110報案, 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看了一下判例 http://ivy1.epa.gov.tw/noise/CC/C-05-1.htm ,
大約...


我跟你的做法不謀而合!
以成效來說..
大多數到最後都只好向國稅局檢舉對方無照營業..
只要對方無特殊背景,
國稅局的執行力還是比環保局、警察要好一些..
還曾經拿到過檢舉獎金..
對方或許因要繳稅,生意不好做,
不久後就關門了..!
舊 2007-09-25, 05:5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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