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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浬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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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浬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引用:
作者小閘蟹
我建議你可以依照你當初同意支付她的月薪,去除以一個月的天數,再乘以她工作的天數,把她實際有來工作天數的薪水發給她即可


以老板的心態..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是不爽給吧!
舊 2007-09-25, 02:4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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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浬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