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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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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投手中繼點(中繼成功)之條件規定如下:


一、不是先發投手或最後一任投手。


二、不是該場比賽之勝投、敗投或救援成功投手。


三、該投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進場投球時球隊領先分數未超過三分,至少投 完1/3局,且退場時球隊仍在領先的狀態。


(2)當壘上留有跑壘員時,該跑壘員或跑壘員及面對之擊球員、或跑壘員及面對之擊球員及次位擊球員得分時,就形成得分相同之狀況時上場,至少投完1/3局,且退場時球隊仍在領先的狀態。


四、一場比賽『中繼成功』投手不限一人。


美國大聯盟 日本太平洋聯盟與中華職棒聯盟的中繼點規定是雷同的

中繼點的規定比較特別的地方是

1.即使比數在中繼投手退場後被追平或逆轉,中繼點照算

2.一場比賽可能有不只一位的投手拿到中繼點,甚至兩隊的中繼投手可能同時拿到中繼點

3.但是此種中繼點計算法也有盲點存在,中繼勝投不計中繼點,而球隊逆轉勝時,落後時登場止住失分的中繼投手其貢獻亦會被忽略
舊 2007-09-23, 07:36 PM #2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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