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jfrank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昨也針對十一月開放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及市區道路路權調整,擬定執法原則,將會在快速道路避車彎針對大型重機超速、跨越雙白線、駛出路面邊線等加強取締;市區部分大型重機既然視為汽車,不能因為貪圖方便又把自己當作機車,在車輛間穿梭繞行,違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四十五條第二款「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處以六百至一千八百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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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路權比照汽車, 心態上也請比照汽車 當自己再開車一樣, 不要一塞住就見縫插針, 我只希望如此而已
(話雖如此, 心裡還是想看到不守法, 上新聞頭條的事件發生)
我這人真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