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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卑鄙的業務要來教你卑鄙的手段了......

1.拿50萬請他老爸簽一張同意書(30還債20買斷)以及150萬本票一張(也可以想辦法不出一毛錢)~~同意女方由其他人(養父母)收養~~雖然法律好像不能斷血親的~~但是民法有規定若被收養~~則可與養父母發生血親關係~~並斷絕與生父母的關係以及一切責任以及意務(連他哥也可以斷的一乾二淨)~~但是這很麻煩~~必須去查一下民法以及詢問熟悉法律之人(還有一些細則必須注意)~~看有沒有這漏洞可以躲~~若此路可行~~另以本票或其他為脅不得騷擾其女兒之私事~~至於母親就看你了~~建議是脫離血親之後遠走高飛吧~~

2.挖洞給人家跳~~關一年算一年了~~





斬業非斬人~~~請不要公幹我~~~
舊 2007-09-20, 02:26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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