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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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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狂龍一聲笑
未規定的行為不罰 乍看之下是沒錯啦

所以以後千萬要把以下這條

「腦殘的狗主和可能造成中暑致死的長毛名犬不得上船!」給立法起來

不然帶個寵物上船 船家還要幫你包生包死包通海的 真是不划算啊...

這倒是一個十分有趣的論點, 假設這個論點成立的話.

那麼為了防堵詐騙集團辯護律師的答辯方式. 是不是也要立法院推動 [聰明人遍地的台灣不得收容可能會被騙死的(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低能智障] .

不然國家社會花錢培養(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低能智障, 等到(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低能智障被詐騙集團騙去畢生積蓄而尋短覓死的時候, 國家社會還要幫忙包生包死包通海的把詐騙集團繩之以法, 把每日轉帳金額強制調低, 這還真是不划算啊..
舊 2007-09-18, 01:30 PM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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