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9607
Master Member
 
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3
引用:
作者nzcym
? 鄙人所言皆為當事人白紙黑字公開在網路上對事件經過的陳述. 你的論點有什麼人證/物證/事實...來支持嗎?



1.原來只要是『白紙黑字公開在網路上對事件經過的陳述』→ 就代表是事實? 就是對的?

有意思,全世界的司法都要改寫了....

2.我提出六個問題來討論,這六個問題,其他網友可以審視一下,這六個問題 的提出,需要一堆的 人證物證嗎?

您老大乾脆說 我一不是船家、二不是狗主、三不是當時的乘客 不准發言算了
舊 2007-09-18, 11:22 AM #59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960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