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附錄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第一條 政府為使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在天然災害發生時,便於預防及搶救,以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物損失,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天然災害之範圍及其達到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如下:
一、颱風:
(一)根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停止辦公及上課。
根據氣象局目前公佈的風力預測,陣風為8轉10-11,平均風5轉6-7.
好市長應該沒啥不敢宣佈的.......就算錯放,也是中央氣象局提供資料有誤.
看來應該是放定了,除非晚間10點要公佈的新的風力預測有下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