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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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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Smile

引用:
作者nzcym
想必您沒讀過 [獵殺紅色十月], 也不愛看 StarTrek, Crimson Tide ( http://www.imdb.com/title/tt0112740/ ).... 不過這是無法勉強的個人興趣.

上了遠洋商船, 最大的就是船長, 再來是大副, 再下來就是報務員. 即使是來往於台灣和綠島之見的短程渡輪, 即使渡輪客運公司再怎麼授意船長, 最後要讓船員付諸行動的命令還是得來自於船長之口! 船上可不搞民主投票這一套, 船長就是皇帝, 除非搞叛變, 否則船長的命令就是唯一該被船員所執行的命令.

既然兄台都點名了..也不好意思不回了..抱歉愛臆測的兄台你猜錯了...
三部作品小弟皆有涉獵..其中最愛獵殺紅色十月..
約1994~1996年間購入(星光出版社 80年六月一版一刷)..每半年至一年會review一次..
希望兄台對本次事件的看法..不會如同臆測小弟興趣一般的不準壓

坦白說..兄台舉的三個例子加上鐵達尼想證明船長權勢..
卻讓小弟不禁嘴角上揚....怎麼剛好其中都有反例壓 ...

獵殺紅色十月中..蘇俄籍的船艦皆會有政委..
貴為蘇俄潛艦部隊第一把交椅的雷明斯還是要受政委普汀監控..為了叛逃逼的第一時間非把他殺掉不可..徒增麻煩..
阿爾法級的波麗朵夫斯基號..則因政委阻止減速維修..導致爐心熔毀..最後除了一名廚師逃過一劫外..葬送了百來條人命..

StarTrek 劇場版第一彈 [Star Trek: The Motion Picture]
前艦長 Willard Decker 就當場反抗當時艦長 Kirk 的命令 .. 阻止了光炮的發射改用光雷擊毀了小行星..

Crimson Tide 根本是大副(?)帶頭武裝叛變咩 @_@ ...

鐵達尼號有個傳言也被1997年版的電影引用..
就是船長有受到當時的高層的指示..處了當時最大的船及處女航兩個彩頭之外..
另外要奪下當時倫敦紐約航線(?)最快速度的紀錄..多搶一個彩頭..
因此船長在收到多次的冰山警報時..僅稍微調整航線..
並要求遙望台多加注意..卻沒有選擇減速..(參考 http://www.ngensis.com/titanic.htm)

所以兄台舉的例子真是巧妙呢..
當然 "戲劇""小說""傳言" 終究是 "戲劇""小說""傳言" ..
真實的遠洋商船擁有最大權限的是船長無誤...
但遭遇事情的時候船員還是有一定的權限進行裁決..如 Decker 的改變命令..

今日船長或許授與了該船務鎖門的權力..
是否包括了緊急狀況時的應變..此等詳細命令細節當事人..
兄台僅憑"通則"即認定必為船長的過失..
快跟某些不積極進行查證..即隨意報導的媒體人看齊嚕~~

引用:
作者nzcym
真要講究精準到底, 那麼您所謂的 "一個人" 是不是不包含衣服鞋襪與隨身行李?


笑笑..
乘客痛訴.."我的POLO衫中暑了".."我的LV包包暈船了"..
兄台前文才疾呼過"生命"的重要..眼下卻把"衣服鞋襪與隨身行李"跟"犬隻"相比 ..
本討論串再討論的是可憐龐哥的命耶...

引用:
作者nzcym
退一步看: 既然負責送狗主和狗去綠島的船長能把事情做好, 那麼為什麼負責接狗主和狗回台灣的船長就非要把事情搞僵做砸 !? 難道讓狗主與狗平安到綠島是船公司授意? 難道讓狗主與狗不能平安回到台灣也是船公司授意? 不過要是真的是船公司授意船長惡整狗主, 那麼船長也不必把事情真的做絕搞大.

畢竟要是真的把遊客整出人命鬧上法院, 那時候船公司與船長都不會好過.

據狗主部落格的回應..
乘坐後甲板乃為事前協調後的結果..所以有先準備酒精..
但該回應本人只採信三分..原因後述

引用:
作者nzcym
您還是花點功夫, 直
接去狗主的網站讀一下正反兩造的意見.

當然其中的意見一時乍見之下也是真假難辨. 就當成讀偵探推理小說, 還是先一口氣讀完之後再根據上下文意逐段推敲其中真偽.


這正是兄台最大的盲點..
你今日讀的不是一本偵探小說..而是半本..甚至是三分之一本..

狗主部落格上面有正反兩造的意見無誤..但並非"事故兩造的說詞及證據"..
由於苦主的確在場經歷了事故..因此說法比旁觀者或參與討論的網友來的有說服力..
看了半本偏向苦主的說詞之後..當然覺得事故責任在另一方~~

本人對事故是這樣看的..兩造雙方的說法各佔三成考量..剩下的四成參考人證物證..
狗主為真無誤..狗主說詞也為真無誤..但因是單方說詞..小弟僅採信三成..
部落格上所謂的旁觀者不一定是真的..人證本來就只有兩成..打對折剩下一成..
船公司說法僅由媒體得知..媒體會挑題材報導出來..所以三成打個七折剩下兩成..
對小弟而言..對本次事件的瞭解就僅止這六成了..而且欠缺船公司當事人的說法..
可沒兄台怎麼輕鬆..看完單方說法..就認為讀完偵探小說推理完畢了 ...

引用:
作者nzcym
既然鄙人都能上窮碧落下黃泉的找出事發現場照片, 您也覺得 [上下甲板的門根本就沒差多遠 ] ....
那麼就看您有多大能耐找出 [狗主為什麼不開二樓的門去一樓取水] 的真正原因, 進而推論出 [狗主之言的真實性有多少].


法官可是看證據來辦事的..沒有證據才訴諸於道理..
如果證據指明於事故時一樓二樓的門皆上鎖..則是船務人員有過失不在話下..
反之如果證據指明於事故發生時二樓的門是開著的..與狗主的指控有出入..
則船公司的人員..過失有多少尚待商榷..

法官不會天眼通..也只能看證據說話..
堆論可以作為補助沒有錯..但在合理的推論一旦與實證相違..
除非可以證明證據有誤..否則實證效力是強於推論的..

所以請恕小弟無禮一言..
nzcym兄就算你"上窮碧落下黃泉"的建立推論..
在非當事人非旁觀者的前提下..且拿不出事發當時鎖門情況的證據下..
你的堆論具備的說服力有限..也難怪眾版友與你的意見相左..
舊 2007-09-16, 02:24 PM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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