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echaome
關於1.,有點雞同鴨講。你不是質疑為何狗主人不為船家設身處地?我只是說明狗主人有按船家要求帶狗上甲板,所以不能認定狗主人毫無設身處地之意,這是我原文的意思。別太早把責任全歸一方,只能說或許雙方都有各自的立場。
關於2.,我想不需一直拘泥在「慶幸」這兩字。我當初所謂「船家該慶幸只死一隻狗」的意思,是以現階段來看,如果今天傷害到的是人,隨知而來的輿論壓力絕對非同小可,這是我說該慶幸的原因。至於官司,誰知他們以後要打或和解或不了了之,要打也不知結果。這些就不用討論了。
關於3.,在不知真相的情況下,的確不應該咬定誰有責任或誰沒責任。但這討論串其實很多人都已經咬定責任歸屬了,比方,很多網友咬定是狗主人的責任而非船家。大家都該參考一下不同的意見,不必搞得好像二分法,畢竟你我都不知道真相。
真相未明而要討論,也只能按照已知訊息來先設想。其實在狗主人的blog出來之前,我一直沒發表看法,因為所得資訊太少,只有船家的媒體說法而已。且我原先也不認同狗主人帶著長毛犬去曬太陽的舉動。
但後來看了雙方(包括路人)敘述,按照到目前為止較沒衝突的部份,我認為「船家有鎖住門,把人關在甲板,且途中有人示意船家卻無立刻回應」的情事。若真如此,那船家有責任。不論過程有多久,這都是有危險性的,如果是人出了問題,而船家即使只遲了3分鐘才做出回應,都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當然,如果你認為並無「船家鎖住門,把人關在甲板,且途中有人示意船家卻無立刻回應」的情事,那麼你會認為船家在這部份沒有任何責任,也很合理。(若真的沒這件事,我也不覺得船家有何錯。前面有人提到二樓較遠處的門沒鎖,不過我覺得在船後甲板這種環境,應該要能在最近距離快速反應狀況才比較安全妥當,不然都有可能延誤)
再強調一次,真相未明時,不必搞得壁壘分明,在那邊吵各自假設立場根本不同的東西,很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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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過您對船家是多所批判,對狗主的責任則是輕輕帶過,現在改口說『別太早把責任全歸一方』是不是有所矛盾呢?
2.關於慶幸一辭,每個人解讀不同,我的解讀是『你認定船家有責任,只是今天死的是狗不是人,讓船家逃過一劫』。
當然不是我說的就是對,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我的想法還是 沒有『慶幸』這回事,該負責的就負責。
3.沒有誰咬誰的問題,大家都是拿目前得到的訊息在解讀/討論。
不過很不幸的是有些人是完全不參考他人提供的訊息,這點看起來變成了嘴砲戰,這也是沒辦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