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9607
1.請爬爬我前面的POST,我早就舉了 對人和對犬的因應方式是不同的,爬文請仔細,走馬看花的畫會漏掉很多...
2.沒什麼好慶幸的,不管是死人還是死狗,如果船家有違反法律的話就該受制裁,反之則該還其清白...不是嗎?
不是我唯恐天下不亂,狗主為什麼不去打官司呢?這樣應該更可以釐清真相吧?
除了兩造之辭,還會有更多的真相被發掘,而不會像現在一樣只聽到一些悲情的哭訴。
上了法庭,講的是證據,讓證據說話,還原真相,對兩造其實都有好處....
3.您一直咬定是船家的責任,但是 我想已經有很多網友都發表了看法,也許你可以參考一下其他網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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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有點雞同鴨講。你不是質疑為何狗主人不為船家設身處地?我只是說明狗主人有按船家要求帶狗上甲板,所以不能認定狗主人毫無設身處地之意,這是我原文的意思。別太早把責任全歸一方,只能說或許雙方都有各自的立場。
關於2.,我想不需一直拘泥在「慶幸」這兩字。我當初所謂「船家該慶幸只死一隻狗」的意思,是以現階段來看,如果今天傷害到的是人,隨知而來的輿論壓力絕對非同小可,這是我說該慶幸的原因。至於官司,誰知他們以後要打或和解或不了了之,要打也不知結果。這些就不用討論了。
關於3.,在不知真相的情況下,的確不應該咬定誰有責任或誰沒責任。但這討論串其實很多人都已經咬定責任歸屬了,比方,很多網友咬定是狗主人的責任而非船家。大家都該參考一下不同的意見,不必搞得好像二分法,畢竟你我都不知道真相。
真相未明而要討論,也只能按照已知訊息來先設想。其實在狗主人的blog出來之前,我一直沒發表看法,因為所得資訊太少,只有船家的媒體說法而已。且我原先也不認同狗主人帶著長毛犬去曬太陽的舉動。
但後來看了雙方(包括路人)敘述,按照到目前為止較沒衝突的部份,我認為「船家有鎖住門,把人關在甲板,且途中有人示意船家卻無立刻回應」的情事。若真如此,那船家有責任。不論過程有多久,這都是有危險性的,如果是人出了問題,而船家即使只遲了3分鐘才做出回應,都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當然,如果你認為並無「船家鎖住門,把人關在甲板,且途中有人示意船家卻無立刻回應」的情事,那麼你會認為船家在這部份沒有任何責任,也很合理。(若真的沒這件事,我也不覺得船家有何錯。前面有人提到二樓較遠處的門沒鎖,不過我覺得在船後甲板這種環境,應該要能在最近距離快速反應狀況才比較安全妥當,不然都有可能延誤)
再強調一次,真相未明時,不必搞得壁壘分明,在那邊吵各自假設立場根本不同的東西,很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