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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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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13
一個判決
居然引發一堆人
為了幾杪鐘的快感
搶著進牢房
看來法官在下判決之前,不應該僅拘泥於法條文義的解釋
仍應顧慮法社會的觀感及後續之影響,以避免引發更多的
犯罪才是,
還有敬告各位仁兄,前陣子有網友因為一句"誰可以包養我"
的玩笑話,不久便到警局報到,
基於這前車之鑑,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雖是在網路世界還是請謹言慎行為妙
舊 2007-09-13, 04:0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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