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捷運伸鹹豬手 摸5秒 嗆沒罪(大家可以開始效法了=.=|||)
瀏覽單個文章
telo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13
一個判決
居然引發一堆人
為了幾杪鐘的快感
搶著進牢房
看來法官在下判決之前,不應該僅拘泥於法條文義的解釋
仍應顧慮法社會的觀感及後續之影響,以避免引發更多的
犯罪才是,
還有敬告各位仁兄,前陣子有網友因為一句"誰可以包養我"
的玩笑話,不久便到警局報到,
基於這前車之鑑,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雖是在網路世界還是請謹言慎行為妙
2007-09-13, 04:05 PM #
9
telo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elong
查詢telo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elo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