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也能當商標? 智慧局撤銷
【經濟日報╱記者陳秀蘭/台北報導】
針對智慧局核准中子創新公司「台客」商標引發爭議,經濟部智慧局12日決定從善如流。智慧局指出,「台客」屬一般流行術語,不具備商標之識別功能,因此,智慧局將依職權提請評定,撤銷其註冊。
智慧局核准中子創新公司以「台客」做為商標申請,在文化業界引發激烈爭議,幾項只要掛上「台客」搖滾活動等,都因為出現「台客」字樣,遭中子創新公司指侵權,以致引發學者對「台客」是否適合作為商標申請。
學者認為台客是一般通用語,就像原住民、客家人等經常聽到的用語,但智慧局卻核其商標申請,等於大眾的文化公共財變成民間公司的私人財產。
面對學界對智慧局核准一般通用語作為商標註冊,學界強烈不解。智慧局稍早認為一般用語,也是可以作為商標,智慧局更以蘋果日報為例,表示一般用語,也可以申請商標註冊。但智慧局昨日發布新聞稿,同意從善如流,決定依職權提請評定撤銷其註冊。
智慧局坦言,以單純中文「台客」二字作為商標圖樣申請註冊,一般消費者不會認為它是商標,也無法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經檢討,應不具備商標之識別功能。
智慧局已決定發函撤銷該商標註冊申請,如一個月內,中子創新公司未提出異議,這項撤銷「台商」商標註冊,就正式生效。
智慧局指出,未來針對類似「台客」以社會一般流行用語或口號、標語等作為商標圖樣申請註冊之案件,智慧局將以更為審慎之態度多方蒐集資料,以符合社會之脈動與各界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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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大快人心...........雖然小弟對台客行為頗不認同
但對有心人士把流行口號私自註冊為商標更不認同
這次智慧局終於做對一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