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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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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x1013
這是因為犯罪的時候"性騷擾防治法"並未通過的原因
因此不能用新的法條審判舊犯罪
再大家罵法官的時候
我覺得還是多充實一下常識
才不會鬧出"集體罵法官"的笑話


那麽之前引用舊法"強制猥褻罪"獲罪者,豈不就是冤獄囉
舊 2007-09-12, 02:3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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