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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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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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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66
有限期改善之類的嗎



第一次測驗沒過通知日開始計算,三個月之改善期,改善完畢後需自行
請環境科技公司採氣檢驗,將合格之報告書送交環保單位,三個月過後
環保單位會第二次採氣檢驗,合格通過之後即銷案,一年內三次採氣檢
驗不過就勒命停業; 就算通過檢驗若還是有人繼續舉報到達一積點時
仍會再繼續來採氣檢驗............

官能測定法目前爭議非常非常的大,政府在規畫土地時沒不確實,造
成住商混合時就有很大的爭議存在。

所以呀,有澳腳的鄰居就要小心一點啦....
舊 2007-09-11, 06:0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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