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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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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76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遺產繼承除配偶外(配偶是繼承人),順序如下:
1 直系血親卑親屬: 子女 孫女 外孫女..等
2.父母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基本上繼承還輸不到堂表兄弟姐妹
但如果沒兒女父母不在,那就由兄弟姐姐繼承,而這樣剛好又是一輪了,假設由你父親繼承了,那你不就剛好變成第一順序的直系血親卑親屬


那意思是只要你寫的那四個順位全都辦拋棄繼承
那大家就都沒事?
是這樣嗎?

謝謝∼∼∼
舊 2007-09-11, 11:4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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