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uck78803139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貝克街
文章: 41
引用:
作者戀紫
那個男子關定了~
公共危險罪,法律不是萬能,但只要證據確鑿
誰都救不了


這可未必...
你忘了...
只要有民意代表在的地方...
就會有所謂的關說...
只要有關說...
死的都能變活的...
法律只是用來欺負好人跟窮人...
舊 2007-09-10, 03:27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uck7880313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