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mcraz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專櫃小姐不夠專業誤判大小,卻要讓說實話的顧客吃官司...還有天理嗎??.....哈哈...

======================================================

誇"小弟弟"大 性騷擾送辦
1名男士在遠企購買內褲時,脫口調侃專櫃小姐,因而惹上性騷擾官司。(本報資料照)
〔記者邱俊福、項程鎮/台北報導〕「看我的手臂、體格,我的小弟弟應該很大吧!」1名39歲的劉姓男子到百貨公司購買內褲,專櫃小姐拿出S號尺寸時,他脫口調侃對方,小姐氣得向大安警分局報案,警方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送辦。

法界認為確屬騷擾

資深法官則認為,劉某的言論,確實已達性騷擾的程度,原因是社會上一般人購物時的對話,幾乎不會提到性器官,但這名男子卻把性器官的名稱掛在嘴上,主觀上會讓人覺得不舒服,就有違法疑慮,如果他只請櫃台小姐依經驗判斷腰圍尺寸幫忙拿內褲,就不會有問題。

警方調查,劉姓男子身材瘦小,本月1日中午,獨自前往北市遠企購貨中心逛街,當他到B1樓層購買男用內褲時,向林姓專櫃小姐詢問自己可以穿幾號。

林姓專櫃小姐目測,拿出S號男用內褲給劉某看,不料劉某說:「這不是我穿的SIZE,看我的手臂、體格,我的小弟弟應該很大吧!」林女聞言感到非常不舒服,認為對方有意騷擾,馬上通知公司保安人員,保安人員據報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趕往處理。

男客自覺陳述事實

警方於現場時,劉某辯稱他根本沒有說錯,令警方搖頭,全案即根據林姓女被害人說法依性騷擾通報。
...................................................
舊 2007-09-10, 06:44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mcraz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