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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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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斧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01
Lightbulb 參考看看希望對你有幫助。

當我下樓算是後半段了,當然我也加入口角..但過程中A女
有打B男一巴掌,當然我們也阻止B男想下一步的動作,後來就B男叫
警察來,沒過多久兩位警察就到,當警察來到A女態度180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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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這段陳述能夠自力救濟的方式如下。

1.把當天前來處理的警察找出來,時間要記的清楚然後自己先去問當天處理的警察是誰

2.找到人之後拜託兩位警察出來當證人,證明當時處理的時候對方沒有受傷。

3.收到判決書在時限內必須提起上訴,否則視同放棄自己的權利,除非你找到有利的證據才有機會提起非常上訴,可是這種事情沒有人會這樣做基本上都是在時限內想辦法處理完畢。

4.如果當天處理的警察不願意幫你們做證,你們一樣可以先提起上訴,理由和內容必須強調檢察官和法官均沒有調查有利於被告的證據,單憑驗傷單就做出判決所以才會上訴。

5.如果上訴之後會有再審的動作,如果接到傳票你們必須在檢察官的偵查庭再複訊一次,這時候你們必須強調,當天處理的警察有到場你們怎麼可能會當著警察的面前打人,被打的其實是你的姊夫。

6.還要強調警察到現場之前對方的叫囂是在警察到場之後態度大轉變,並且在警察處理之後他就毫髮無傷的離開,怎麼可能會動手打他況且你們家中也沒有他所說的那些物品,又如何能夠作為打人的凶器,況且單憑驗傷單就要入人於罪實在不公平,況且他說你們打他那他也沒有當下報警處理。

7.他在事後才報警處理,警察也約談我們可是警察也沒有在你們家找出作案的物品,又如何能夠作為犯罪事實的認定?那如果假設性的說你在路邊吐了口水有個女人拿衛生紙把它吸附起來,然後跑去告你性侵害拿著衛生紙去報案驗了DNA那你不是死的更慘?他的說法也一定會會變成你侵害他有戴保險套,事後走了之前吐了口水所以他把它收集起來當證據,那這時候你要怎麼說?變成百口莫辯死路一條,女權主義高漲男性朋友自己當心阿~

8.這種判決太過武斷也缺乏直接證據,不然為什麼殺人犯因為找不到凶器最後判決無罪?還可以反咬警察和檢察官刑求。

說到這邊如果對你有幫助你就參考吧,前提是你陳述的必須是事實否則說了這麼多對你來說根本沒幫助。
舊 2007-09-09, 04:2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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