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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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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一般這種案子都只能靠檢舉申訴
或是申請勞動檢查
不然就得打官司了
最近正好有一個案子的新聞給你參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906/2/k3jb.html
其中提到:
勞委會指出,由於雇主要負擔勞保繳費的七成,過去曾發現有老闆將員工的收入劃分出廿多個項目,目的就是要把「本薪」降低、減少投保額,但實際上只要是每月的固定收入,就必須算進工資。依據勞保條例,也可以處罰雇主低報金額的兩倍。

官員強調,勞工不要因為老闆說「這樣你繳的保費比較少」就甘於配合,否則結果就是自己在支領勞保給付時吃大虧。如果不敢當面向老闆抗議,也可以收集資料,向勞委會、各縣市政府、勞工檢查機關舉報。勞工機關可以接受匿名檢舉,不過相關資訊要收集完整,才能爭取權益。
舊 2007-09-07, 03:08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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