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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商飛利浦(Philips)索取CD-R授權與製造權利金遭台系碟片廠聯手反制,包括中環、錸德、精碟與達信等正式委請律師,擬對飛利浦採取法律行動,並要求退還不合理權利金與賠償損害。對此台灣飛利浦低調表示,尚未收到正式法律文件,仍將盡全力與碟片廠進行協商。
繼日前槓上飛利浦推廣Veeza授權新制,台系碟片廠再度共同委由台灣資訊技術儲存協會出面提出告訴,該協會秘書長鄭尊仁表示,儘管飛利浦擁有相關CD-R專利,但飛利浦強勢要求台系碟片廠支付高額專利授權權利金,並接受不合理授權條件,且飛利浦對大陸與印度碟片業者卻沒有相同的約束力,造成台系碟片廠繳交權利金後,製造成本墊高,根本無法與外國碟片廠競爭,飛利浦間接造成市場不公平競爭,呼籲飛利浦應調整授權機制。
台灣資訊技術儲存協會近期已正式委請律師,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飛利浦退還過去所收取不合理權利金,並賠償因飛利浦推行不當授權合約所造成損害。目前中環與錸德為全球前2大碟片供應商,達信與精碟等2家業者亦名列全球前5大,儘管該4家業者產能逐漸由CD-R轉移到DVD+R/-R,CD-R比重不及印度MBI與台廠巨擘,但4家業者具狀控告飛利浦,亦對CD-R授權投下一顆意外震撼彈。
對此飛利浦表示,很遺憾台廠所做出的決定,但目前尚未收到正式法律文件。飛利浦指出,CD-R授權已於2007年6月底到期,並延長至7月底,但與台系碟片廠仍未達成共識,飛利浦仍將盡最大努力與台廠協商權利金議題。
飛利浦日前才大舉慶祝CD-R發明25週年,然碟片廠指出,部分CD-R基本專利即將於2007、2008年到期,飛利浦亦著手開始設計新授權制度,以確保飛利浦索取CD-R權利金的正當性。
值得注意的是,台系碟片廠與飛利浦在CD-R專利已爭訟多年,上演一連串權利金議題攻防戰,包括國碩遭到飛利浦在美控訴侵權訴訟案,國碩向台灣公平交易會提出強制授權,2006年初飛利浦推廣Veeza新制,中環、錸德、精碟與達信等業者亦共同委託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