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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h238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47
引用:
作者areyouhavelove
原來這裡的人還真有自己的觀念?!
但有幾個人真的了解到全盤事情的經過?
很抱歉現在才有時間把全部的回覆看完一遍,老實說,跟小弟當初所預料的結果差異甚大,
轉帖,只是為了積於義憤,是對司法沒有信心的情形下想請大家評個理,如此而已,
.......恕刪



每次看到這種文章,就想起我一位台南的朋友,她是載一位北部的朋友回她的住所的路途上被撞,肇事者酒駕,我們強烈的懷疑他沒開車燈,因為車子是直接衝撞右側,她右腦重創,在加護病房躺了一個星期後走哩,被載的只有手腳擦傷,但跟林小姐一樣,到現在對於那時的記憶,是空白的。

人在遭受重大衝擊時,記憶有時會被封閉,請問樓主和其他人要林小姐說出經過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她也何嘗不想說?隱瞞這種事情,對她有什麼好處?不用判刑?不用面對責備?不,精神的煎熬,比任何刑罰則被都要令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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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我一概不知
動至跳傘、靜至寫作,我一概不會
那我會做啥
什麼事都做,沒一件做好
你不能要求侏儸紀恐龍什麼都會吧
舊 2007-09-03, 03:27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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