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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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有糾紛,可否公開資料?請助我一臂之力,杜絕無誠意之人
原由大概是…之前網拍售一台中古汽車,有位買家,當時說急需、問能否分期…
小弟那時手頭還鬆,且家中停車位不夠!
小弟面交第一眼看這名仁兄且滿有誠意(網拍評價2x個),感覺不像詐騙集團…
故讓他寫了商業本票、買賣契約、留身份證、駕照 影印本後,繳5000元後
(餘款35000應8月31日繳清)車子便讓他立刻開回去(隔兩天辦過戶)
之後雙方互給評價(可參考我的拍賣評價,我月初給他,他月中才回我)…
再來就等月底實現承諾。
月中時因有點狀況,手頭有點緊…便先詢問他能否先還部份金額,
(但他沒辦法,那只好事情等月底處理),8月30先提醒他結果他手機停用
、已搬離原租屋處…我想情況不對!幸好我用e留信給他…他回我9月2日星期一
會將餘款處理,要是食言,"願將其一切資料公開"…但請他留新電話、或地址
都給我避而不談,這還真有誠意喔。
在他信件中以此做擔保的話…我是否可以公開呢…
我知公開其資料沒啥用處,所以之後會放置修改過的圖讓大家認識一下(他已同意讓我使用)
就因如此我要如何才能做在法律站的住腳(e信件、資料、事實都有具備)
又避免掉像緋謗、侮辱、肖像權等可能問題…
(我在信件上有注意語詞了,有些激將文字沒指名何人,他要是莫認那罪名也能成立嗎?)
所以先來此詢問各位囉!!
但不公開怕這種人一拖再拖(口頭說還但就是沒錢,也就不能認定詐欺…這口氣我就真的嚥不下去。
會先過戶其實也是擔心他事後給我搞有的沒的…擔心讓我背黑鍋
我之後會走法院程序(一定很慢)以及私人處理(公佈他資料已減少其他受害者)…
ps:欠35000就落跑…是不是一個笑話?
此故事情節,之後會隨進展做發表…要是明天事件能圓滿結束,只能銘謝惠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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