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ichelle_lai52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引用:
作者snk
對!
你們都說的沒錯,在這民主的時代每人都可以自己表達看法的意思(與接受不同的聲音)
還有大大們徐大哥會貼這文章,只是讓人知道瑋倫發生車禍的真相而已(小烏龜為了逃避所做的一切)
沒有別的意思
當然對於在這裡的各位你們來說對於瑋倫找回真相來說不是很重要(說難聽一點就是幹我屁事)
但對我們來說卻是很重要的(不希望瑋倫走得不明不白)
還有許家人不是不追究這件事(因為他們有他們的考量)
詳情請看看瑋倫的弟弟,志瑋的部落格 大家就知道了
http://tw.myblog.yahoo.com/jw!tDW.K32eGRqt9K0cwsel#

如果這樣大家也不認同那就
算了(反正我的表達能力也不是很好)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你們就當我是過路客吧!

您要不要發傳票給林小姐...
如果只是因為您不希望瑋倫走得不明不白,所有人就得隨著您起舞,那我也不希望我家的貓走的不明不白,對我也很重要,我呼籲整條街的人都必須講清楚說明白,否則我運用網路的力量公幹...這才叫公理嗎
大哥,是非公理不是我們在網路上搜尋到某篇文章,或者莫名其妙的人想到了某些疑點,其他人就有義務要出面說明的...正義也不是論壇看一看大夥搖旗吶喊就能斷定的,不然也不用司法系統了,所有案件丟上ptt由鄉民決定好了...
您這樣轉貼,不也對另一人造成傷害,如果司法還她清白了,您又要怎麼為您的惡劣行徑負責呢,把您的名字公佈出來讓鄉民公幹嗎...網路傳播是很可怕的武器,一旦出手了,後果是收不回來的,在思想還沒成熟前,謹慎啊...
對不起,我也認真了...
     
      
舊 2007-09-01, 10:26 PM #4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chelle_lai52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