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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取締違規單車 9/1起將開罰(違規沒帶身分證會被請去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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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
abo5738
全省都該強力執行 只怕 都 3秒熱度 陸上看太多 騎腳踏車 亂闖的.........
居民反彈、議員關說、員警應付、長官裝模作樣...請自己挑一個。
如果人人都不是在作秀,員警都肯認真取締執行...
應該從比較嚴重汽機車開始抓起...像是
闖紅燈
超速駕駛
紅線違停
跨越雙黃線
違規行駛慢車道
佔用左右轉車道
行駛中手持行動電話
.
.
.
族繁不及備載。
或者...大家都願意守法,尊重其他人並且盡可能的不去妨礙其他人...
問題是...可能嗎?
所以別傻了~~~
2007-09-01, 05:05 PM #
5
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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