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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件是有爭議的在於契約的成立,
ASOPP網友在一開始的契約內只有確認試用的部分,
在契約中有說明到會通知客戶是否續約,
後續在於續約的部分有由中華電信以簡訊的形式告知,
並在簡訊內容中有明確說明不回覆即認定客戶願意續約。
以簡訊告知的形式本身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有問題的在於不回覆就認定客戶願意續約這方面,
契約必須在兩造雙方認同契約內容下成立的,
中華電信僅以簡訊有傳送就單方面的認定ASOPP網友認同契約內容是不合乎法理的,
契約成立的要素並不足夠的條件下,
應該認定為契約未成立。
我並不認為ASOPP網友是在無理取鬧或硬凹,
我只是不喜歡一些不合理的事情在某些包裝下變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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