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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_lai52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引用:
作者asopp
很想認同你的話,但是看到上面那段我放大的部分....

我只能說,你真偉大....

原來這麼多人這麼有人情味...這個社會這麼溫馨...

一切都是小弟自己的錯,中華電信都沒錯是吧...

忘了說,我也想幫我爸天天看簡訊耶∼可是沒有一起住...怎麼辦,

我三兩天從台北回台中幫他檢查簡訊是吧∼

我工作時間是下午到半夜,所以晚上家人把手機放在客廳給我檢查是吧...

對於您的第一點,我並沒有認定中華電信用簡訊通知我不合理,但是對於不回電表示同意這件事情覺得非常不合理!!

而第二點我就不想講了,我家七個人就有兩個人不會看簡訊了,其他的人呢?還是我們家三個人都是特例...

至於第三點最好笑,我不認同連帶的契約...當時的契約我已經丟了,但是我有請中華在傳真一份給我

裡頭是贈送一個月的服務,看清楚,增送...詳細的內容就等中華電信將資料給我..

不然可以請小建兄幫忙P...

感覺業者有點像詐騙的手法,如果這樣子可以合法成立...
那以後我的合約可以夾雜在一萬封****郵件裡,在給客戶的告知簡訊前,先發二百封****簡訊,想像以後所有業者都比照辦理...每天收到三百封簡訊,而且每則都必須回覆,否則代表同意;郵件更可怕,每封收到的郵件都得仔閱讀,否則一旦點到,回條馬上回去,條約即開始履行,3秒內不回覆即表示同意...這會變成什麼樣子,我為什麼要為業者浪費我的精神跟時間,即使是1秒,業者有給予我相對的報酬嗎,他有確定我有閱讀了解且同意業者的此種合約生效方式嗎
版上一些人肯仔細閱讀簡訊,我很佩服,但我每秒幾十萬上下,有什麼義務要去浪費心力閱讀業者的某些東西...
法真的是這樣訂的嗎,那真的是很大的坑了
舊 2007-08-31, 05:39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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