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升龍霸
什麼叫「性騷擾罪」?什麼又叫「強制猥褻罪」?輕微一點的叫性騷擾罪,嚴重一點叫強制猥褻罪,
什麼叫輕微一點的,那就是偷摸女性,但在女性發現時被制止時,無任何威脅性的動作,也無任
何使用暴力手段使女性無法反抗,像是抓著被害女性的手或是用力的抱著她,讓女性無法反抗其
性騷擾的行為,這就叫性騷擾,相反的就叫強制猥褻罪,而新聞的嫌犯為何無罪,別去看那個什麼
十秒的,那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於當時性騷擾根本還沒立法完成,當以強制猥褻罪來移送時,嫌
犯所犯的就以現在來看就只是性騷罪而已,當無法證明嫌犯的行為有任何強制的行為時,法官當然
是以無罪來判定了,然而很多大就在這裡大作文章,這明明就只是過去法律不完整所造成的,現在
有所謂性騷擾防治法,如果以相當的情形發生在現在,嫌犯如果以性騷擾罪來移送,那結果就不同
了,畢竟性騷擾罪的條文是相當清楚的只要有意途加上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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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的很清楚 ,但是有多人可以清楚了解這則新聞的癥結點呢?
時空背景,法律條文的解讀,畢竟邏輯與一般人平常的邏輯認知是不太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