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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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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D:誤認裝潢工為賊 松山分局偵查隊長 加重記過乙次....

引用:
作者u8526425
混蛋所在多有
不過問題不在議員的行為
而是在於管理機關本身
連公事公辦的低標都沒有

當底下的按規章辦事
上面卻與惡棍沆瀣一氣 情義相挺 甚至要卑恭曲膝
對手下或百姓卻百般刁難 礙手礙腳 動則得輒
這才是問題所在


問題是老闆不見得和惡棍沆瀣一氣,而是老闆本身可能也高明不到哪去,那要基層如何是好呢....

以下引自中時電子報....

引用:
中國時報 2007.07.11 
誤認裝潢工為賊 松山分局偵查隊長 加重記過乙次
蕭承訓/台北報導

松山警分局發生把裝潢工誤認為竊賊的烏龍事件,北市警局督察室昨天調查後認為,松山分局在未查證清楚,即擅自對外發布消息,影響當事人權益,除同意分局長黃嘉祿自請申誡乙次處分外,偵查隊長劉珩則加重為記過乙次,偵查隊副隊長陳榮村申誡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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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發布消息前,該局偵查隊認為尚未查證清楚,若貿然提供訊息,恐引起爭議,但分局長黃嘉祿認為提供影像,有助於案件偵查,儘管當天偵查隊長劉珩休假,但分局長仍指示副隊長陳榮村通知媒體,並提供影帶供媒體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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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中的偵查隊長被記過(不過鵝不知當時副隊長有沒有先請示他的意見,如果有請示過的話要負連帶責任的確是跑不掉的 ),指示要公布的人反倒只有申誡一次,請問一下這是啥道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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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07-08-29, 02:09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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