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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賣場被請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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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e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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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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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說」引起大眾注意,請他們報警,要求警察到才開包包,讓警察作證。
如果他們不報警,又限制你離開,請馬上報警,說被強行限制人身自由。
當警察到場搜不到,可以告賣場誣告。
如果有空,就到地方法院去告,反正檢察官會要賣場跟你和解,
到時把相關費用列給他,交通費(taxi)、請假、精神撫慰金....
PS:賣場也不敢亂報警啦,賊得很,強調這一點,他們應該就不敢機車了。
2007-08-27, 10:0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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