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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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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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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543
小弟還有一點小感想忘了講,多補一篇耗資源-_-||

難道社會一定要這麼功利,一個銀貨兩訖的社會?
打火人員撲滅火,把人救出來,被救的人不該對他們說感謝,畢竟這是他們分內工作,我為何要向他們說謝
當一件工作的價值只能用金錢衡量,那人與人之間誰還會尊敬對方的工作?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
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可以拿出90分的成績。但他若是能感覺自己的工作對他人有益,別人也給予尊重,相信他更能拿出滿分甚至是120%的表現。

真不知道到底要怎樣才算是英雄,好萊塢的片子看多了嗎?可是在終極警探4.0中布魯斯威利也只是領他工作的薪水來盡他的本份阻止災難發生,這樣就有英雄形象?而現實生活的救難人員就啥都不是

我不想濫情,但這功利衡量的態度卻讓我覺得徹徹底底的無情
辛辛苦苦做好自己的工作,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作好也只能是應該,也就只能應該了


說的真好,大部的人都是在職業崗位上發揮所長,獲得名聲的.學術界的諾貝爾獎,體育界的奧運金牌,演藝界的奧斯卡/金馬獎,商業界的比爾蓋茲/郭台銘等,都是把本份發揮極致罷了.
如果只因是職業本份,即使表現優秀,亦不該受到褒揚,那一堆瘋體育球星,歌星的是瘋啥?
 
舊 2007-08-26, 12:08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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